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明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423********1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181民初426号
案号
(2021)宁0181执10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明明欠原告丁佐宏货款86256元,于2021年2月10日支付26256元、2021年6月20日支付60000元;二、如被告有一期逾期,原告可就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3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张明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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