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阳帝豪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527民初1836号 |
案号 |
(2021)豫0527执2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志伟、安阳帝豪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张利红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元,并支付按照月息1分从2018年7月25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计算的利息(计息本金300000元);二、驳回原告张利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20元,保全申请费2520元,由被告陈志伟、安阳帝豪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志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2756103813XF |
登记机关 |
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黄县西环路北段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