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华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27********1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824民初1417号
案号
(2021)晋0824执8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稷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稷山县华荣面粉厂于2021年7月30日前返还原告毛有石存储小麦6705斤,被告贾华荣负连带返还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稷山县华荣面粉厂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稷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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