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高明区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38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佛仲字第322号仲裁裁决书 |
案号 |
(2017)粤0608执16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林志超、林玉珍于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仇海生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0000元;二、被执行人林志超、林玉珍于裁决作出之3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仇海生偿付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 以人民币人民币12000000元为本金,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为利率自2014年1月21日计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被执行人林志超、林玉珍已向申请执行人仇海生偿还的人民币4470000元,抵扣相应数额的借款利息;若有剩余,则再抵扣相应数额的借款本金):三、被执行人林志超、林玉珍于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仇海生偿付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4000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及仲裁费人民币38028元; 四、被执行人林碧燕、叶剑波、李广生、佛山市高明区同宇商贸城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长江石化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德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荣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7-19 |
发布时间 |
2019-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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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建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8193882758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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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茶花巷荣业居A座首层车库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