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冉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8********2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103民初8394号
案号
(2021)黔0103执82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冉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49920.52元,利息12951.96元,违约金3395.08元,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均暂计算至2020年4月24日,之后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日息万分之五按日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违约金,每期不超过人民币500元标准支付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冉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公告费68.03元;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其余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6-23
发布时间
2021-10-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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