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9********63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7民初3861号 |
案号 |
(2021)粤0607执27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石婷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丘玲玲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石婷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