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柏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31********36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淮仲裁字第0174
案号
(2021)苏0831执11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安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柏玲给付申请人漆巧兰房屋租金6万元(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被申请人柏玲支付申请人漆巧兰延期支付房屋租金的违约金2万元(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本案仲裁费用3657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付,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付给申请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29
发布时间
2021-10-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