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泓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1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621民初4813号 |
案号 |
(2019)皖1621执恢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泓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韩冷借款287万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按照本金287万元、年利率6%计算,从2016年9月23日起计算至给付完毕时止);二、被告张斌、李金慧、康云对本判决的第一项负连带给付责任;三、驳回原告韩冷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800元,由原告承担5040元,被告徽泓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张斌、李金慧、康云共同承担297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金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Y4859N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南路卫乡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