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智臣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XL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05民初466号 |
案号 |
(2021)苏0205执24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四川乾航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智臣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编号为:zc-20190407-z);二、江苏智臣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四川乾航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货款1445750元,并支付违约金(计算至2020年5月20日的违约金为303607.5元,2020年5月27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144575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四川乾航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037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94000元,合计诉讼费125037元,由乾航公司负担32097元,由智臣公司负担92940元(该款已由乾航公司预交,智臣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7内向乾航公司支付9294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7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石学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5MA1W45XL50 |
登记机关 |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春雷居委会友谊北路121号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