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83********22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05刑初727号 |
案号 |
(2021)苏0205执2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严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在本判决生效次日起十日内缴纳)。二、本案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18538元,责令被告人严丹退赔被害单位厦门安锐腾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4(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