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4********3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972民初2051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粤1972执93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14609380】。限被告叶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佳丹针织纱线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或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8年5月11日起计至清偿完毕之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共65元,已由原告东莞市佳丹针织纱线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叶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10-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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