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静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800********0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9006民初3310号
案号
(2021)鄂9006执14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门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全继云、胡静兰偿还原告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484万元;、若被告全继云、胡静兰任何一期没有按期足额还款,原告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可申请执行全部欠款,另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4,839,783.70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3月15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四、被告全宠惠、程娟、李家盛、万莉、姚开元、程新娥对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门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