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洋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81********23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103民初3948号 |
案号 |
(2021)皖0103执66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顾洋荣尚欠原告陈伟投资款10万元、利润分红5000元(利息自2020年12月30日起以10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和律师费4000元;二、被告顾洋荣同意于2021年6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陈伟上述全部款项;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302元(原告陈伟已预交),由被告顾洋荣负担,由被告顾洋荣于2021年6月1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陈伟,本院不再办理退费。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