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冀彭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3********1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26民初638号 |
案号 |
(2021)晋0926执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西省静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冀超共支付原告杨洁欠款25600元;二、上述款项,被告冀超分批支付原告杨洁,具体如下:2020年12月31日前先支付10000元,剩余15600元,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三、双方当事人因此事再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40元,减半收取计220元,由原告杨洁负担。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静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