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冀彭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3********1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926民初638号
案号
(2021)晋0926执1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西省静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冀超共支付原告杨洁欠款25600元;二、上述款项,被告冀超分批支付原告杨洁,具体如下:2020年12月31日前先支付10000元,剩余15600元,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三、双方当事人因此事再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40元,减半收取计220元,由原告杨洁负担。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静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16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