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02********16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03民初780号 |
案号 |
(2021)苏0303执25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侯敏、赵淑珍共计偿还原告王威借款本金10万元,具体偿还时间为:被告侯敏、赵淑珍于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原告王威借款本金3万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于2022年3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二、被告侯敏、赵淑珍于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原告王威借款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150元,由被告侯敏承担(因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侯敏于2021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