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姬风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3********36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422民初774号
案号
(2021)宁0422执7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火卫生、姬风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清偿原告西吉县民生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偿款1245125.84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期限从2020年12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至,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谢旭东、王晓宁、马效武、李耀武、陈丁虎对被告火卫生、姬风珍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谢旭东、王晓宁、马效武、李耀武、陈丁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火卫生、姬风珍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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