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4********3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972民初7046号
案号
(2021)粤1972执85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16608127】。原告与被告确认,由被告叶伟向原告陈全泉支付调解款95000元,以完全并最终解决案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全部权利义务;上述调解款分六期支付完毕,第一期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15000元,第二期于2021年5月30日支付15000元,第三期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5000元,第四期于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15000元,第五期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15000元,第六期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上述解调款项转账至原告陈全泉提供的如下账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朗支行;账号:6217996020039593775;户名:陈全泉;原、被告同意,如被告叶伟按时足额按本调解协议第二项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陈全泉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且案涉合同纠纷的权利义务了结,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如被告叶伟有任何一期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二项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陈全泉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118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陈全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1-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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