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7********12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15944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20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11602796】。1、被申请执行人中山市蓝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52449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524495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月16日利息为3365.51元);2、若被申请执行人中山市蓝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第一项债务,被申请执行人黄华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3、被申请执行人卢静对被申请执行人黄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三被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4622元,诉讼保全申请费3242元,合计7864元。以上共计:535724.5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