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481民初1186号
案号
(2019)桂0481执8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岑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返还选房预约金70000元给原告许海笑;二、被告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从2015年6月6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以130000元为本金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3月2日止以130000元为本金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从2016年3月3日起至清偿日止以70000元为本金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给原告许海笑;三、驳回原告许海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可将款直接汇至本院转给原告,本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岑溪市支行,户名:岑溪市人民法院,账号:2104370009249019015)。逾期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9-08-07
发布时间
2019-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宁侯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481669712288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岑溪市北环大道224号岭南人家小区1#2#幢-2层1-007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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