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223********3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422民初1663号
案号
(2021)宁0422执7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军、苏阿西从2020年6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县支行借款本息 3000 元,至2021年12月30日前清偿完毕,利息及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被告马平、马存富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果被告马军、苏阿西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未按期清偿,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县支行有权对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马军、苏阿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4-24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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