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席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26********4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226刑初22号 |
案号 |
(2021)晋0226执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席建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16日起至2021年11 月10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已扣押的作案工具红色飞鹰牌摩托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左云县公安局依法处理。三、被告人席建平未退赔的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260 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大同鹊山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左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