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顺德区联合电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76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06民初6330号(2019)粤06民终9508号
案号
(2019)粤0606执171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531199610725】。一审判决: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联合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旺兴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4797.67元及利息(利息应以224797.67元为计算基数,从2019年3月2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广东联营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86.71元,财产保全费1677.8元,合共4064.51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联合电子有限公司负担3946.51元,由原告深圳市旺兴电子有限公司负担118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11-20
发布时间
2019-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文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617652842J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东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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