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彭变变压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54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12民初4455号
案号
(2019)苏0312执48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天种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铜山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0000元,支付相应利息(截至2018年5月3日利息为54497.81元,自2018年5月4日起的利息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05%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江苏彭变变压器有限公司、张铁柱、申桂张、张建芹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江苏彭变变压器有限公司、张铁柱、申桂张、张建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苏天种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或要求承担连带保证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三、驳回原告江苏铜山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2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江苏天种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彭变变压器有限公司、张铁柱、申桂张、张建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1-14
发布时间
2020-0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桂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12575422423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潘塘街道办事处孙店村环乡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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