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瑞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22********1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7)五民初字第181号 |
案号 |
(2021)晋0921执恢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五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赵瑞忠赔偿申请人边红喜各项费用共计10848.64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诉讼费44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