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查南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5********4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合仲字第1291号 |
案号 |
(2021)皖8601执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查南方向上海晶铠新能源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返还316,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14,000元,合计 530,000元。该530,000元的具体支付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支付 70,000元;2021年4月30日支付130,000元;2021年5月30日支付 130,000元;2021年6月30日支付130,000元;2021年7月30日 支付70,000元。2、查南方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 上海晶铠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0,000元。3、如查南方未能按照上述期限 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则上海晶铠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就 上述到期及未到期的全部款项向 法院申请执行,并有权要求查南方支付 利息(利息以未付款数额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 年6月8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 付之日止)。4、本案仲裁受理费9,794元,处理 费1,000元,由查南方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已由上海晶铠新能 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付,查南方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其应当承担 的仲裁费用10,794元支付给上海晶铠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