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3********77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9336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89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龙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诚信路支行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信用卡透支资金75168.12元、利息4320.02元、违约金2360.93元,之后按照合同及《领用合约》的规定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如利息、违约金年利率之和超过年利率24%,则按年利率24%计算;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诚信路支行对被告龙艳名下马自达牌小型轿车(车牌号:贵hqn990)就折价、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