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1082********0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82民初174号 |
案号 |
(2021)晋1082执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成莉(反诉原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郭彦明(反诉被告)因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36532.32元;二、由原告郭彦明(反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被告成莉(反诉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2459.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