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225********00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浑民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晋0225执恢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浑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海军赔偿原告白俊俊人民币298710.34元。 二、被告王文华对原告白俊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白俊俊对被告穆军、被告麻海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白俊俊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204元(原告白俊俊已经预付6204元),由被告李海军负担5780元,原告白俊俊负担42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浑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