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225********00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浑民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晋0225执恢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浑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海军赔偿原告白俊俊人民币298710.34元。 二、被告王文华对原告白俊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白俊俊对被告穆军、被告麻海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白俊俊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204元(原告白俊俊已经预付6204元),由被告李海军负担5780元,原告白俊俊负担42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浑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9-22
发布时间
2021-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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