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902********0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5302民初2578号
案号
(2021)粤5302执9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541211601115】。一、被执行人唐文、林鹏芬、云浮市冠群石材有限公司立即支付5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陈可楷。二、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唐文、林鹏芬、云浮市冠群石材有限公司本案受理费999.6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92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四、请求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6-03
发布时间
2021-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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