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承德清宫酿坊白酒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59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828民初203号 |
案号 |
(2018)冀0828执4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长岭自愿于2017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春宇借款本金2000000.00元,并按照月息2%给付自起诉之日起(2017年1月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胡海明、朱万金、于建国、承德清宫酿坊白酒制造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3-18 |
发布时间 |
2018-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长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828075988260G |
登记机关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围场县四合永镇雷字村(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