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3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江民初字第2207号 |
案号 |
(2017)桂0221执14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柳州市哲嘉贸易有限公司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江民初字第220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支付申请人垫付票款5,106,141.07元和逾期利息、复利616,630.36元(逾期利息按照垫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从逾期之日2014年12月13日起,暂计至2015年8月5日,之后逾期利息及复利照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义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柳州市哲嘉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律师代理费177,400元; 三、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苏峻毅、黄健龙、杨伟玲、黎圆对被执行人柳州市哲嘉贸易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苏峻毅、黄健龙、宋雨桀、朱俐霖、杨伟玲、唐锦强、广西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对被执行人柳州市哲嘉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58,100元; 六、请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七、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10-09 |
发布时间 |
2018-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建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梧州市居仁路西二巷5号西座四楼4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