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二连浩特市泰高水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94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二法民初字第65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二法执字第00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二连浩特市泰高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高山一次性给付原告金君购买煤炭款255634.00元; 二、被告二连浩特市泰高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高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向原告金君支付购买煤炭款利息,自2014年9月18之日起至被告二连浩特市泰高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完毕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2356.00元(已缴纳),由被告二连浩特市泰高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高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5-03-11 |
发布时间 |
2015-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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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2501779479210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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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二满线零公里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