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杰铭服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0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佛城法民二初字第782号 |
案号 |
(2016)粤0604执4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杰铭服装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禅城区九洲车花厂支付报酬13349元及利息(其中以本金5000元从2014年6月28日起算、以本金5000元从2014年7月13日起算、以本金3349元从2014年7月31日起算,均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商业贷款利率计算)。 本案受理费15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1-25 |
发布时间 |
2016-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官村高路塘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