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4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502民初1178号 |
案号 |
(2019)鄂0502执7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告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被告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宜昌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商铺租金130779.38元及利息9071.9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9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548.5元,由被告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宜昌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负担的诉讼费在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转付给原告宜昌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3-21 |
发布时间 |
2019-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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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00676482441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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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昌市解放路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