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卡特针织袜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65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1026民初343号 |
案号 |
(2019)赣1026执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西卡特针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元及利息324900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5月17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10.8%计算至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毛发兴、金志航对本判决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毛发兴、金志航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西卡特针织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399.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8399.2元,由被告江西卡特针织有限公司、毛发兴、金志航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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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毛发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26586597851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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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丰厚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