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瑞昌市求新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9244**** |
执行依据文号 |
7(2015)洪民二终字第7号 |
案号 |
(2016)赣0103执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瑞昌市求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45日内偿还原告罗小林借款2200万元,并承担利息(利息自2014年8月1日起算至还清款止,按月利率2%计算); 二、被告瑞昌市求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45日内支付原告罗小林律师费20万元; 三、被告瑞昌市求新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抵押担保的资产(瑞昌市房产管理局2014年5月19日、5月29日、6月18日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表上的资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优先偿还原告罗小林债务; 四、本案诉讼费用8804元由被告瑞昌市求新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6-02-02 |
发布时间 |
2016-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毓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81589244162K |
登记机关 |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瑞昌市黄金工业园南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