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美好餐具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8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583民初9033号 |
案号 |
(2018)闽0583执恢3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建省南安市吉利餐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自2014年12月8日起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计算); 二、福建省南安市吉利餐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因本案花费的律师代理费4000元; 三、福建省三鲸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江西美好餐具有限责任公司在最高债权额为1200万元的范围内对福建省南安市吉利餐具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本息、律师代理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吴友平、卢文电、吴金保对福建省南安市吉利餐具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本息、律师代理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玉治在与吴友平的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肖雪清在与卢文电的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福建省三鲸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江西美好餐具有限责任公司、吴友平、陈玉治、卢文电、肖雪清、吴金保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省南安市吉利餐具有限公司追偿,或向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6-19 |
发布时间 |
2018-07-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世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德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德安宝塔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