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安市华敏金属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73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981民初4558号 |
案号 |
(2019)闽0981执41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毓松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福安市信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66038.0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月利率2%/月计算。自2014年9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二、福安市韩阳工模具厂、福安市华敏金属有限公司、叶爱英、阮华、刘爱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时间 |
2020-0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阮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81757378048Y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安市城北荷塘坪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