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市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92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合民二终字第00167号 |
案号 |
(2015)瑶执字第030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13)瑶民二初字第0155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第二项; 二、合肥市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合肥市天兴建材有限公司货款86400元; 三、驳回合肥市天兴建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在上述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720元,其他诉讼费100元,合计28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7元,共计3017元,由合肥市天兴建材有限公司负担600元,合肥市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417元。 本判决为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11-17 |
发布时间 |
2016-05-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常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149224133C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原纬五路)三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