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云浮宗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6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云城法民二初字第44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粤5302执4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北京宗圣兴业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云浮宗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出“云浮市英东体育馆地下人防工程”施工现场。 被告北京宗圣兴业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云浮宗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166万元给原告云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97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070元,合共26810元,由被告北京宗圣兴业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云浮宗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该款原告云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已预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5-03 |
发布时间 |
2016-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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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吕湘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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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5号云浮市体育局综合楼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