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6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黔钟民初字第4682号 |
案号 |
(2016)黔0201执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通达煤矿自愿偿还原告李志勇借款本金300万元及支付利息92万元。 二、被告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贵州省通淋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原告李志勇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46万元。 四、案件受理费41840元,减半收取20920元,由被告自愿负担(原告已预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钟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6-02-18 |
发布时间 |
2016-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兴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556646173M |
登记机关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98号金凤凰大厦南塔楼9层F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