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海洋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87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厦海法商初字第36号
案号
(2014)厦海法执行字第001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厦门海事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确认拖欠原告工程款2,247,529元; 二、被告承诺就上述工程款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支付100,000元,2014年4月31日之前支付440,000元,剩余工程款1,707,529元在 2014年6月30日之前付清; 三、原告指定的收款账户为:户名厦门中嘉疏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兴业银行松柏支行,账号129480100100029269; 四、为保障上述拖欠工程款的受偿,原告有权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五、如果被告未按上述协议第二条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时,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所欠的全部债权,并有权执行被告欠付工程款从双方结算次日即2013年5月29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 六、本案减半收取的诉讼费用12,714元以及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直接支付予原告; 七、本调解协议一式三份,原被告和法院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上述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3月18日签署上述调解协议,该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4-04-01
发布时间
2015-0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乐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31487777130
登记机关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注册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菜市路185号8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