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902********3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902民初1881号
案号
(2022)浙0902执2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唐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倪文静归还借款310000元,并以310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020年8月19日之前按照月利率1.5%计付,2020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2-10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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