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庐江县同大镇元芳家庭农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65679**** |
执行依据文号 |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2019)皖0124民初6202号 |
案号 |
(2020)皖0124执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庐江县同大镇元芳家庭农场于2019年10月20日前归还原告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垫付的贷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实际归还借款本金从2019年7月3日起以同期银行月利率5.4375‰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被告庐江县同大镇元芳家庭农场于2019年11月20日前归还原告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垫付的贷款本金457738.26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实际归还借款本金从2019年7月3日起以同期银行月利率5.4375‰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本案诉讼费13389元,减半收取6694.50元,由被告庐江县同大镇元芳家庭农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余华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40124MA2PDNJB8U |
登记机关 |
庐江县同大市场监管所 |
注册地址 |
庐江县同大镇西湾村潭口村民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