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54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承民初字第00129号
案号
(2017)冀0803执3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二被告继续履行2012年9月1日《协议书》所约定的义务,办理承德市现代城小区A24号楼的26套房屋及20个地下车位的备案和确权登记手续。 二、二被告支付原告混凝土款15862011.20元及自协议期满之日第20天起(自2014年11月6日实际浇筑混凝土完毕之日起,第20天即2014年11月26日开始计算)每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1880.84元,由二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7-04-06
发布时间
2017-10-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文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828795455534L
登记机关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围场镇木兰南路民政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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