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宜兴市红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9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宜张商初字第00171号 |
案号 |
(2015)宜执字第05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红宝公司结欠南方公司加工款183969.1元,该款红宝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前支付50000元,2015年8月10日前支付50000元,2015年9月10日前支付83969.1元。 二、红宝公司如有任何一期逾期不付,则南方公司有权就剩余部分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2405元,由南方公司承担1200元、红宝公司承担1205元,红宝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南方公司垫付,红宝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将该款支付给南方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10-26 |
发布时间 |
2015-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宜兴市太华镇工业集中区兴业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