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翔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7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陕民初字第1162号 |
案号 |
(2016)豫1222执4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陕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翔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三门峡阳光铸材有限公司货款6325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应自2013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50%的标准计算至本院确定的还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36元,由被告江苏翔盟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陕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5-10 |
发布时间 |
2016-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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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文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12553798745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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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厉湾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