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无锡市宇欣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1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宣中民二初字第00236号
案号
(2015)宣中执字第000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无锡市宇欣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宣城市东方铜业有限公司货款9157541.80元及逾期利息(2012年11月24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2278955元为基数;2012年11月25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2314260元为基数;2012年11月30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2292099.60元为基数;2012年12月2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2272227.20元为基数,上述逾期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1.3倍计算); 二、驳回原告宣城市东方铜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603元,由原告宣城市东方铜业有限公司负担603元,被告无锡市宇欣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负担76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5-02-13
发布时间
2016-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金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宜兴市杨巷镇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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