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豫润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57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104民初1767号 |
案号 |
(2016)皖0104执1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家宇自愿于2016年4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杜皓借款本金9760000元,利息1033746.67元,合计10793746.67元,并自2016年3月8日起以未偿清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顺延计算利息至款清之日止; 二、被告安徽豫润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德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案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言明无其他纠纷;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86598元,减半收取43299元,由被告胡家宇、安徽豫润置业有限公司、安徽德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杜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5-06 |
发布时间 |
2016-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家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Y17M39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花园大道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