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金鹰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冷民二初字第381号 |
案号 |
(2015)冷法执字第6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湖南金鹰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欠原告北京禾几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拍摄制作费105 000元,被告湖南金鹰服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于2015年8月31日前偿清。 二、原告北京禾几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对被告湖南金鹰服饰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 000元,减半收取1 500元,由被告湖南金鹰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即具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5-09-07 |
发布时间 |
2017-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晓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3817700562463 |
登记机关 |
冷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冷水江经济开发区 |